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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啟源如何幫助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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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可以找到簽證和移民客戶的常見問題

特殊問題和常見形式

  • 我可以用投資的名義取得香港簽證嗎?

    可以。


    外國人不論是創立公司,或是以參與公司業務的方式,都可以用企業家的身份申請「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


    需注意的是,「企業家來港投資」並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和越南的國民。

  • 香港工作簽證和企業家簽證哪一個比較容易取得?

    香港入境處對於 「工作簽證(一般就業政策)」和「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具有不同的審核標準,無法直接比較。


    建議與啓源的專業移民顧問聯繫(電話︰+852 2341 1444 或 email),為申請人的資格進行評估。

  • 我與持香港受養人簽證入境,但我與伴侶(擔保人)離婚了。我可以繼續留在香港,為受養人簽證續期嗎?

    不可以。


    受養人簽證持有人和擔保人的關係,是受養人簽證的審核重點。如果關係結束,擔保關係也會結束。


    如果想繼續留在香港,需要獲得香港公司聘用,由受養人簽證改為申請工作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