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投資人(E-2)簽證,是發給與美國維持通商及通航條約國家的公民。台灣與美國維持通商及通航條約。 詳細的條約國清單請在此参考。
要符合條約投資人(E-2)簽證,申請人必須是到美國發展或指導他已經投入實質資金的企業營運。 E簽證持有人必須打算在E身分終止時離開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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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美國E-2 條約投資人簽證申請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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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代辦美國E-2工作簽證的服務費用為12,800美元,隨行家屬 (依親) 簽證每人2,800美元。
具體包含如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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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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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付款時間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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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 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 啟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立所委託服務的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子郵件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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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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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作簽證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考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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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會不定時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簽證申請資格並不會另行通知。 詳情請向啟源專業人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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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所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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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請人已經以其他非移民類別逗留在美國,要轉換為E-2簽證必須向美國移民局提交身份轉換(Adjustment of Status)的申請。申請人也可以在美國境外向美國領事館申請E簽證,再以E投資者的身分重新進入美國。申請過程期間,申請人必須提交非移民簽證申請,並與領事機構安排簽證面試。簽證處理時間取決於是領事館開放的預約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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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美国E-2條約投資人簽證申請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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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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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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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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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簽證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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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首次申請核准之工作簽證有效期限為5年,每次在美許可停留時間為2年。工作簽證持有人可於其逗留期限屆滿前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延長逗留期限2年。若工作簽證仍然有效,工作簽證持有人也可以憑證離開並再次進入美國。簽證持有人進入美國境後會被賦予2年的停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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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美國H-1B 工作簽證 (專業人才) | 美國L-1 工作簽證 | 美國B-1/B-2 短期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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