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IANG)適用於持學生簽證 / / 進入許可來香港就讀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全日制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此項目不設配額,亦不限行業,相關人士可在獲准逗留的期間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而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處長的批准。
獲得 IANG 身分將被向香港入境事務處(下稱「入境處」)歸類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不需要回港簽證 / 進入許可入境,但必須在沒有改變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條件,及在有效獲准居留期限內回港。
一般而言,IANG 身分在首次獲批後,可獲准在港逗留 12 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並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提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非本地畢業生須已獲得聘任,及其薪酬福利條件亦須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如已在香港特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則須出示其業務的證明文件。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如獲批准,通常會以 2-2-3 年的模式獲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IANG 持有人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
惟須注意此項安排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及尼泊爾的國民。針對越南國民的安排則只適用於在香港修讀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開辦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不包括就讀相關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或相關院校的持續及專業教育部門開辦的課程。
本公司代辦標準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服務費用為每人港幣 13,800 元,每位隨行家屬的申請服務費用為港幣 2,300 元。
上述費用包括所有政府申請費,但不包括任何快遞費,翻譯費,公證費等。
如果需要本事務所或本事務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臺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本項目(IANG)適用於持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香港就讀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全日制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申請人向入境處提交申請的日期會直接影響申請人的身分為應屆非本地畢業生或回港非本地畢業生,繼而影響兩者的留港條件,申請人須多加注意。
此申請適用於 IANG 申請人的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而 IANG 申請人將成為受養人的保證人。受養人的逗留期限一般會與其保證人的逗留期限掛鈎,其後可申請延期逗留。惟有關申請只會在申請人仍然符合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申請資格,以及保證人仍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考慮。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由入境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入境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絕對決定權。
即使已經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入境處仍可能在有需要時提出補件要求。若提交的文件並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必須附上經由宣誓翻譯員、法庭翻譯員、認可翻譯員、註冊翻譯員、專家翻譯員或官方翻譯員核證為真實譯本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如僱主在緊接遞交申請前的 1 8 個月內有一名非本地僱員曾成功獲批予就業或培訓簽證/進入許可,便無須提交這些文件。
如受養人為 16 歲以下,表格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一般來說,入境處將於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約兩星期,完成處理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的申請;至於回港非本地畢業生的申請,入境處在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則需時四星期辦理。相關項目的處理時間須視乎個別申請情況,以及當時入境處收到的申請數量而定。
申請人需注意,每年 6 至 8 月為申請IANG 高峰期,申請需時可能較長。入境處必須在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及資料,方才開始處理有關申請。若入境處多次要求補件,可能會影響申請人本身的權益,須務必注意。
一、
簽證申請服務費用
具體而言,我們的收費包括以下服務:
二、
付款條款及辦法
三、
申請資格
應屆非本地畢業生︰
回港非本地畢業生︰
隨行受養人
四、
申請所需材料
以下為應屆非本地畢業生及回港非本地畢業生申請IANG應備文件及資料:
以下為回港非本地畢業生之僱主須提供之資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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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每名隨行受養人須提供之資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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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預計時間
相關連結:香港高端人才通 (TTPS) | 來港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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